根據《新明日報》報導,大維任職於旅遊業,於2018年在KTV結識這名35歲的陪酒女,大維透露,「我除了每次給100至200元的小費,也請對方吃飯和送禮物」,陪酒女也時不時就會關心問候,甚至還會煲湯給他喝;大維也提到自己帶陪酒女回家見過母親,大家都相處得還不錯。
兩人相處一段時間後,大維就向陪酒女示愛,表示自己想和妻子離婚,再迎娶對方過門,但女方卻拒絕大維說「我們年齡相差太遠,怕父親不同意」,但陪酒女之後卻又說,只要大維能好好照顧她,就願意嘗試說服。
據悉,過去3年來,大維表示對陪酒女的要求幾乎有求必應,不管是對方欠債或房子裝修,他都會掏錢相助,且每次出手的金額約300至6,000元不等,還秀出近40張匯款紀錄,稱自己前後匯了4萬多元到對方戶頭,還強調「加上送的禮物,我在她身上花了整10萬元(約206萬新台幣)」。
疫情爆發後,大維旅遊業的生意嚴重受到影響,收入從每月1萬多元(約新台幣20萬元),銳減1,000多元(約新台幣2萬元)」。但大維卻透露,在他最困難的時候,陪酒女卻和他疏離,「連普通朋友見面吃飯也不肯應約,現在還說要找一個跟自己年紀相仿的人為伴」,最後兩人也鬧翻了,大維甚至還向陪酒女開出2個條件,第一、每個月陪自己一次;否則得歸還之前的費用至少2、3萬元。
據報導指出,該報記者最後聯繫上陪酒女,她表示大維追求了8個月,才答應交往,且強調自己一開始就向大維表明,彼此相差20歲,不可能跟他結婚,也不會介入他的家庭。關於匯款和禮物一事,她坦承曾和大維說每月需要一筆生活費,但對方是自願付出的。最後她也說,分手是大維提的,現在又不斷糾纏,甚至還拿照片到她工作的地方閒言閒語,已造成她的困擾,因此決定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