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媒報導,2020年吳女與鄧男發生感情糾紛,期間內吳女曾二度向警方報案。之後鄧男提議若吳女和他簽承諾書,保證再不騷擾對方,其內容寫道「收到吳女2萬元整,自2020年12月26日後不得再聯繫、糾纏、打擾吳女,否則要賠償10倍(20萬元)給吳女。」
2021年1月4日約晚間10點,兩人相約在吳男上班的KTV商討感情問題,但談到一半時,竟在包廂內翻雲覆雨,完事後又吵了起來,鄧男氣得搭計程車尾隨吳女返家,不料卻被吳女發現,兩人決定到酒店把問題一次釐清,別再耗下去浪費時間。
到了房間後,吳女表示不想再見到鄧男,並要求對方按照之前承諾書的條件給她20萬元,不然對方就去死。過程中吳女不斷用言語刺激鄧男,男方竟突然掐住吳女脖子致使對方昏過去,隨後再拍打叫醒她。但吳女醒來後因害怕呼叫,鄧男擔心事情敗露,用雙手掐女方脖子致死,隨後回到住處拿行李箱裝屍。
但鄧男搬運屍體時,發生一件詭異的事,行李箱的拉鍊突然崩開,屍體竟從行李箱內滾了出來,但鄧男深怕東窗事發,趕緊把屍體背到酒店5樓一間廢棄房,於同年1月6日凌晨2點,用新買的行李箱把吳女屍體裝入,並騎電動單車運到工地,並用廢棄工地的垃圾將行李箱掩埋。
黔南州檢察院認為,鄧男因情感問題與吳女發生爭執,氣急之下用手掐吳女脖子致其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請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