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新店警方獲報到場,根據服裝、陳屍地點等線索,研判死者是失蹤一個月的張姓聯結車司機。張男1個月前突然人間蒸發,家屬報警協尋,警方調閱他的通聯紀錄及手機基地台定位,發現他最後通話的對象是羅女,而手機訊號最後出現在北宜公路。
警方找了羅女及其丈夫、兒子訊問,3人坦承認識張男,但強調不知其下落,警方雖懷疑張失蹤與3人有關,但無直接證據,只能放人,直到1個月後張男骨骸被尋獲,案情才露出曙光。
當年支援辦案的刑事警察局警官林淵城,回想這起22年前的命案,依舊印象深刻,他告訴本刊,當年若沒尋獲這具白骨,凶手不可能認罪,這道皮帶扣環發出的反光,絕對是破案關鍵。
警方調查,張男之前曾是遊覽車司機,因為工作關係結識常與他同車服務的隨車小姐羅女,進而發展出婚外情,後被同為遊覽車司機的羅夫發現,2人表面分手,但仍暗通款曲。命案發生前,羅夫對張男屢次邀約妻子出遊,早已心生不滿,尤其張男多次保證不會再與羅女聯繫,卻不守承諾,因此決定出手教訓張男。
1999年6月中旬,羅夫發現張男又違背承諾,約羅女出遊,他不甘綠雲罩頂,質問妻子,羅女因事跡敗露,無法對丈夫交代,只好答應協助丈夫一起教訓張男。到了約定出遊當天,羅女開車赴約,羅夫則找了兒子以及一名陳姓獄友,準備給張男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