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爆料公社APP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不愛男友了,所以想和對方分手,但她列出4條問題,想詢問懂法律的網友們。首先,她提到有和男友一起擺攤和經營網拍,但她坦承批貨、租攤位的費用,都是由男友負責的,若「分手後我是否有權平分賺來的錢?」「如果未來攤位、網拍還繼續經營,我是否能繼續分錢?我算不算股東?」
第二題,男友曾說「無論未來我們是否結婚,他說所有財產都給我」,還強調這是她的保障,倘若現在提分手,這協議還有效嗎,並表示男友給承諾時,自己都有偷偷錄音,「如果他不承認,我是不是可以上法院告他」;第三題、她提到假如這些事情全不具有法律效力,她決定趕快向男友撒嬌,要對方簽下協議書再拿到法院公證,「等公證後我再跟他分手!」
最後原PO表示,如果男友簽完的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但分手後對方卻反悔不認帳,「那我可不可以拿著協議書告他爸媽,要他家人幫忙還錢?」她還先向網友聲明,不是法律專家別來鬧和責罵,「請保持網路風度別說髒話」。
沒想到貼文一曝光,網友看完紛紛一肚子火,忍不住怒轟原PO「想錢想瘋了?」「交一個男友就成為股東...讓妳再多交幾個,妳要不要去勾勾習維尼試試」「是你媽這樣教你的嗎?」「到底平常吃什麼才會有這種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