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春節前、2月10日上午8點多,尹崇恩趕著將家中裝潢款項交給廠商,原以為住家很安全,短暫將裝有120萬元現金、iPhone XR手機、自拍相機及Anya Hindmarch皮夾等物品的黑色PRADA肩包,放在家門口鞋櫃上,轉身要拿卻不見了,嚇得她立即報警。
警方與檢察官查出是許姓保全員犯案,但許男到案後說,沒有證據顯示尹崇恩遺失的包包中有百萬現金,尹崇恩身為被害人遇此質疑雖有不悅,但為了追回失物,深知法律相關程序的尹崇恩只好自己扮起柯南,回家找證據,憑藉擔任會計師的仔細性格及法律人的嚴謹邏輯,共列出失竊物品清單25項,價值逾127萬餘元。
尹崇恩告訴檢察官,當時家中正在裝潢,她將工程款110萬元捆起來放入紙袋,這紙袋還是知名甜點可可布朗的紅色紙袋,另有10萬元鈔票放在一個小袋子,同時出示她與廠商、設計師的LINE對話截圖,以及工程估價單與收款簽收單,證明當時她的確經常帶著大筆現金要付給相關廠商。
至於黑色PRADA肩包,尹崇恩已找不到購買記錄,因此從日常生活照中找出自己與此包同框畫面,另一個失竊物品則是價值一萬一千餘元的Anya Hindmarch藍色長皮夾,也是從生活照中找到合照相片佐證,遭竊物品中較難證明的是一台CASIO粉紅珍珠光自拍相機,因找不到與它同框的照片,只能提供相同式樣的照片給檢察官參酌。
此外,失竊的物品還有一支iPhone XR手機及行動電源,手機外殼是紅色柴犬圖案及算盤樣式的吊飾,手機部分尹崇恩找到購買證明,行動電源則有照片為證;至於身分證及信用卡、提款卡,則是提出申請補辦的資料,證明這些物品的確已經失竊。
由於保全員否認涉案,尹崇恩為了保險起見,以保全員是在執行工作時拿走她的財物,還追加業務侵占及侵占遺失物等2項罪名,一旦成罪,不論是哪一項罪名,都有利她另以民事官司追回失竊財物,許嫌遭起訴後卻突然死亡,尹崇恩只能另以民事訴控告許男任職的皇承保全公司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