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3 18:51 臺北時間

高中儲藏室竟變挖礦廠! 職員挖以太幣「24小時不斷電」竊近4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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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桃園高啟高中一名資訊技正因利用校內儲藏室當「挖礦廠」偷電挖以太幣,被以「竊盜罪」起訴。(示意圖,pexels提供)
桃園高啟高中一名資訊技正因利用校內儲藏室當「挖礦廠」偷電挖以太幣,被以「竊盜罪」起訴。(示意圖,pexels提供)
桃園市龜山區的私立高啟高中近日爆出,校內一名36歲的官姓資訊技正,竟在校內儲藏室打造「挖礦廠」,竊電挖取以太幣,近日被依「竊盜罪」起訴;此外,與官男同校的葉姓衛生組長,也涉嫌協助提供設備,不過予以緩起訴。據悉官男於校內挖礦採「24小時不斷電」,一共竊取高達39,074.88度電,相當於需支付14萬4,577元的電費。而整起事件直到陳姓校務主任於校內巡查時才曝了光。
36歲的光啟高中官姓資訊技正,去年1月因為從55歲的葉姓衛生組長手中取得一套免費挖取以太幣的軟體,為了減少電費支出,其便將校內的3樓儲藏室架設成挖礦機房,私接學校電源,並且以「24小時不斷電」的模式從2月15日起進行挖礦,而葉男雖知此事違法,仍提供官男設備。此事直到6月17日中午,陳姓校務主任巡校時才被發現。
事件曝光後,警方於儲藏室內查獲顯示卡101張、主機13台、電源供應器19台、螢幕5台、網路IP位置分享器2台及風扇25台;經統計,官男挖礦一共竊取了39,074.88度電,換算成電費應支付14萬4,577元。
被逮後,官男與葉男坦承犯案,檢方考量官男為單一犯意,依竊盜罪將其起訴,並沒收不法所得及犯案設備,無法沒收者則將追徵價額;葉男則因坦承犯行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予以緩起訴1年,並須於緩起訴半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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