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23日晚間一名郭姓男子將虐貓影片上傳到臉書社團,並表示影片中的光頭男疑似住在台中,警方循線找到光頭男,為40多歲的吳姓男子,戶籍地在台中,不過虐貓地點在其他租屋處。
昨日下午動保處會同警方到吳男住處,發現屋內有5隻貓咪,其中1隻已經死亡並裝入箱子內,吳男聲稱剁貓尾是要訓練貓咪,不過不清楚訓練目的,動保處當場扣留所有貓隻安置,並送往動物醫院做進一步檢查與治療,吳男也被列為飼養黑名單,全案由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動保法》偵辦。
動保處指出,《動保法》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至200萬元罰金;散布虐待動物影片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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