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9日,一位民眾跑到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報案,說57歲的哥哥袁姓男子,母親節當天帶著7歲的女兒與分居中的妻子外出遊玩,之後卻人間蒸發,擔心哥哥遭遇不測。
他還告訴警方,下毒手的很可能是33歲的大嫂姚姓女子,因為他在哥哥家發現一份「侵害配偶權」判決書,證實姚有外遇,且姚還有家暴紀錄,她曾經趁哥哥睡覺時,用三秒膠黏他的眼皮,害哥哥差一點瞎掉。
時任霧峰分局偵查隊長的陳文哲(現任台中市警局少年隊長)告訴本刊,警方獲報後,立刻調閱監視器,發現袁男是自己開車離家,無法證明他遭到外力脅迫、人身自由受控制,說不定他只是因故「跑路」,主動關閉與外界的聯繫,在這種狀況下,法令規定只能通報「一般協尋」,基於個人隱私,無法調閱他手機最後的發話地點。
不過,霧峰分局偵查隊還是透過警政署「車牌辨識系統」,查出袁男的車最後出現在新竹縣橫山鄉,而負責失蹤人口協尋的分局防制組人員,訪談了袁男的親友後,認為他沒有跑路的理由,甚至懷疑他已遇害,但問題是沒有證據。為了突破盲點,陳文哲決定,如果查出袁男的車有別人使用,偵查隊就介入偵辦。
鍥而不捨的霧峰分局,最後查到袁男的車遭到變賣,而且他帳戶裡的6萬多元也被盜領,於是陳文哲說服檢察官,以「疑似殺人命案」展開偵查,並合法調閱母親節當天袁男的人、車行蹤。
陳文哲指出,警方事後查知,母親節當天一早,袁男先開車到苗栗後龍火車站載妻女,準備前往苗栗西湖渡假村遊玩,沒想到,狠心的姚女竟偷偷在咖啡裡摻入安眠藥,到了渡假村,一家三口在草坪上野餐,姚拿出咖啡,丈夫喝了之後,很快昏昏入睡。
警方也訪查渡假村的保全員,保全員說:「我們見袁男昏睡在草地上,主動詢問是否要幫忙?結果他太太說,老公只是喝醉,已經請朋友過來幫忙,拒絕我們靠近,也說不要叫救護車,沒多久,有個年輕人開車將他們一家人載走。」
警方調查,這個年輕人就是姚女的情夫、25歲的陳姓男子,陳男把袁男載到自己新竹縣橫山鄉的住處後,再將姚載回西湖渡假村,之後把袁的車開回橫山。陳文哲說,想也知道袁是被妻子下藥迷昏,研判凶多吉少,這時得跟時間賽跑,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這對外遇男女必須對袁的行蹤給個交代。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