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爆料公社App匿名公社發文表示,今年已經46歲了,但卻被愛情長跑9年的女友分手,對方不僅把他從2人共同購買的房子趕出來,甚至連出資買房的錢也不還他,更令他悲痛的是,房子還是登記在女友名下,讓他深深有種被對方出賣的感覺。
原PO悲嘆和女友分手後,他感覺人生不僅頓時失去目標,甚至還感到十分迷惘,瞬間有種說不上來的無力感;他也透露被分手時,他曾求女方再給他機會,「但她說,我5年前答應她的東西都還沒做到,所以就要單方面分手」,不過更慘的是,和女友分手4個月了,但他至今仍想起對方,還會自責會走到這地步,自己也要扛起一部分的責任。
貼文一曝光,網友相當同情原PO的遭遇,紛紛留言表示,「告上法院看看有沒有機會」「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把錢拿回啦」「盡快去問問,繳房貸的匯款紀錄等等要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