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18:07 臺北時間

控製片商未經同意就拍《梅艷芳》電影 胞兄梅啟明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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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梅艷芳》傳記電影上個月正式上映,其胞兄梅豈明確控告電影公司侵權。(翻攝自「梅艷芳 ANITA 電影」臉書)
《梅艷芳》傳記電影上個月正式上映,其胞兄梅豈明確控告電影公司侵權。(翻攝自「梅艷芳 ANITA 電影」臉書)
改編自已故港星梅艷芳的同名傳記電影上個月12日在港、中、台等地上映,講述梅艷芳的傳奇一生,獲得許多觀眾好評。然而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昨(2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遞狀提告,強調自己擁有「梅艷芳」這個名字的商標權,而拍攝製作《梅艷芳》電影的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從未經過他同意,即用此商標進行宣傳,要求法院對安樂影片頒布禁令,並要求損害賠償。
香港傳奇女星梅艷芳在2003年因癌症離世,享年40歲。她的哥哥梅啟明表示,在2004年11月24日起,就註冊「梅艷芳」及其英文名「Anita Mui」的商標權,並於2018年底遞交「防禦性商標」申請,涵蓋範圍包括服飾、文具、電器、音樂、電影等等。
綜合港媒報導,梅啟明不滿電影公司安樂影片在電影內容和宣傳品中,都使用了「梅艷芳」的商標,可是從來沒有經過他的同意,認為安樂影片誤導外界以為《梅艷芳》電影與他有關,進而造成損失。梅啟明2日向香港法院遞狀,要求對安樂影片祭出禁制令,禁止其繼續侵犯他的商標權,並要求將所有侵犯商標的物品都交給他,並就損害做出賠償。
港媒實際查詢香港知識產權署的網站,「梅艷芳」和「Anita Mui」的商標所有權確實登記在梅啟明的名下,而報導並未透露梅啟明要求索賠的金額。
安樂影片對此也做出回應,他們表示從電影籌備到開拍,一直到現在都有法律團隊在旁協助處理相關問題,強調《梅艷芳》的電影製作完全是在合法的基礎下進行,而目前此案已交由法律團隊處理,現階段他們不會有其他回應。
事實上,港媒先前才報導,在《梅艷芳》上映後,梅啟明也親自到電影院觀賞了,當時他表示看到梅艷芳生前片段時最為感動,電影整體還算不錯,但是描述他們家人的篇幅太短,甚至連梅艷芳母親的角色都沒出現,讓他覺得以一部真實故事改編的電影來說很不合理。至於女主角王丹妮的表現,梅啟明只給了50分,認為她太年輕、經歷不足,沒有梅艷芳的神韻。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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