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9日,一名農夫前往高雄橋頭一處甘蔗園工作,發現水溝有個類似假人模特兒的東西,好奇走近一看,竟是一具真人屍體,且有蒼蠅圍繞,嚇得立刻報警。
警方到達後立即封鎖現場採證,確認死者是一名女性,頭部及上半身被火焚燒過,上半身僅穿內衣,下半身赤裸,牛仔褲及內褲被脫下丟在旁邊,死者身上被刺多刀,一把牛排刀的刀刃還斷裂卡在體內,後腦也被重物砸過,死狀悽慘。
一開始警方懷疑這是一起性侵殺人案,並從凶手用牛排刀殺人、去漬油焚屍的手段研判,應該不是臨時起意,且可能與死者熟識,並有極深的怨恨。不過,法醫相驗遺體後,並未發現死者遭性侵的跡象。
由於死者身上沒有證件,警方只能根據她身上的項鍊及戒指,過濾附近的失蹤人口,一名黃姓少女的家屬接獲通報,趕到殯儀館指認,少女的母親一眼就從死者的項鍊認出是自己的小女兒,當場痛哭失聲。
黃姓少女的姊姊告訴警方,妹妹長得很漂亮,是學校校花,剛從國中畢業,二27日晚間接到一通電話,說要出門找朋友,後來就沒了消息。她和妹妹感情很好,二人戴一樣款式的戒指,至於妹妹脖子上的項鍊,則是媽媽剛買給她的畢業禮物。
為了緝凶,警方根據家屬提供的線索,先找死者的男友詢問,他說,女友失蹤當天,二人並未碰面,由於他有不在場證明,因此排除涉案。警方調查,少女的父母離異多年,她平時與父親同住,因為長相甜美、個性外向,在校外也有不少朋友,此外,她也經常到網路聊天室聊天,警方密集約訪死者好友,希望釐清她27日晚間的行蹤,並全面過濾通聯紀錄,深入追查後,鎖定與死者往來最密切的3名男子,要他們交代27日的行蹤。
其中,顏姓男子是死者最後通話的對象,被認為涉嫌重大。當年參與偵辦的楊姓員警回憶,顏曾二度到警局說明,雖然他冷靜交代當天與少女通話的過程,也坦承有約少女見面,但警方根據他供稱的路線重新勘查,發現他的說詞避重就輕,與警方掌握的事證並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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