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屏東檢警曾於今年5月間,調查一起高達上億元的毒品走私案時,過濾通信紀錄後,查出46歲的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與船東往來密切,檢警本月14日曾傳喚他到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約談到案,他卻堅持否認涉案,檢方聲押禁見遭法院無保請回。
顏旭懋友人也出面緩頰,指出日前他曾和案件中的船東接洽,表示有意購買船隻,但因交貨時的型號不同,兩人交涉未果後,便要求對方退費,但對方卻拖賴許久,應是因此才造成誤會,但檢警對此似乎不以為然,指出顏旭懋供詞避重就輕,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後,卻遭法院認定證據不足,日前裁定駁回。
事後顏旭懋也在臉書聲明,表示:「關於媒體所報導的案件,本人日前已自動到案向檢、警説明,訊後無保請回,因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對外解釋細節,日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本人相信司法必定會還我清白,目前案件尚在偵查階段,包括本人及檢、警,均應嚴守偵查不公開之相關規定,希望不要以訛傳訛,妄加揣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若有惡意中傷、誹謗之有心人士,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但屏東檢方不服提出抗告,經歷數個月調查後,高雄高分院認定抗告有理,決定撤銷原處分,屏東地院昨天重開羈押庭後,也裁准羈押禁見,指出確有收押之必要,顏旭懋也已被送往看守所,等待日後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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