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鐵路公司於去年在西班牙註冊的Puentes y Calzadas Infraestructuras公司,以6,250萬歐元(約新台幣19.5億元)最低出價,拿到當地一項橋樑標案,要求立陶宛政府對合約進行審查。但該公司在網站上將中國路橋總公司列為母公司,因此立陶宛政府以為國家安全利益為由,下令國營鐵路公司不得與中資橋樑建造商簽署合約。
但立陶宛總統瑙塞達(Gitanas Nausėda)4日才說允許台灣以台灣為名在該國開設代表處「是個錯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則表示「認識到錯誤是正確的」。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指出,支持立陶宛解決與中國的經貿障礙。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則力挺立陶宛,強調各國都有權不受脅迫決定自身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