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起訴書指出,婚後的黃宥嘉曾於2013年1月份間,與婆家為了婚宴佩戴的珍珠耳環、項鍊和禮金100萬元等事鬧翻,導致夫妻倆產生嫌隙,最終於2017年協議簽字離婚,離婚後的黃宥嘉常上電視通告,暢談昔日豪門的婆媳糾紛,引起前夫不滿,曾多次對黃宥嘉提告妨害名譽,衍伸出眾多官司。
2018年間,黃宥嘉曾上《新聞挖挖挖》節目時透露,前夫從座車駕駛座,以送禮為由向她丟擲iPhone手機,被控告妨害名譽;2020年在《今天大小事》節目中,譏諷前夫是「媽寶」,「我前夫就拿著一個包有嬰兒的尿尿、還是大便的尿布,就用過的撿起來,把它丟到我的臉上」等語,令前夫心生不滿,多次控告黃宥嘉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罪,但都獲不起訴處分。
2021年2月間,黃宥嘉在電視節目中提及,因婆婆心急抱孫,夫妻2人賣命行房後,肚皮卻仍未有動靜,直到進行不孕症檢查,醫院判斷是肇於男方,最後透過試管嬰兒才成功,此番言論也再度引起前夫不滿。
經前夫再次提告後,檢察官指出夫妻不孕的體檢結果,受法律規範保障,屬不得蒐集、處理和利用的醫療個資,黃宥嘉公然在電視節目揭露,已侵害前夫的隱私,稍早依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罰金的《個資法》提起公訴。
據悉黃宥嘉的前夫是前「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家族成員,現年81歲的陳由豪則曾任國民黨中常委,是藍營早期要角,卻因涉及多項掏空案、背信和積欠上億稅金,在2002年潛逃至中國,從此音訊全無,目前仍被我國刑事局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