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次的囤房大戶專案查核,國稅局官員表示,鎖定這些囤房大戶後,會先輔導這些個人房東,自行檢視過去幾年是否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請他們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面臨實際查稅後的裁罰。
官員也指出,這位醫師第一次收到輔導函通告補報時,還是只申報部分收入,但國稅局比對租金行情後,認為他還是有所隱瞞,再經約談後,他才坦承過去4年補報租賃所得78萬、151萬、159萬及141萬餘元,合計約529萬元,最後補繳稅款加計利息共212萬餘元,由於本案算是在輔導之下主動補稅,因此可適用免罰條款。
官員強調,囤房大戶專案期限自去年8月至今年3月止,會先輔導個人房東自行檢視,應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租賃所得,如有短漏報租賃所得應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本次囤房大戶專案執行截至2021年底為止,中區國稅局共計輔導226位納稅義務人自行補報,補稅金額合計約1,42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