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碰上2個週末,因此最長可連續放假9日,不過就有鄉民在PTT以「為何1月22日要補班」為題發問,年假從除夕(1月31日,週一)開始放假直至初四(2月4日,週五),接著初五開工恰好遇上週末,因此包含除夕前的週末一共可放9天,「但為什麼1月22日要補班啊?往年不都是從除夕放到初四,前後週休二日不能算進年假裡吧」,因此質疑補班是補哪一天?
不只有1名網友產生這樣的疑惑,另1名網友則表示「我記得應該是過年都是除夕放到初四,總共放5天…那為什麼1月22日週六要補班?」對此,其他人紛紛回應,「2/4彈性放假,補這天的」不過還是有人不解「初四為什麼沒放假,什麼時候被砍掉的」「以前明明放到是初五吧,記憶錯亂嗎」。
就有一名更專業的網友解釋,年假其實是「過年是除夕、初一、初二、初三」一共4天,並直指「每年初四、初五遇到非假日,都是調整彈性放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的,一直都沒有改過」,得知此事的人紛紛表示從小就誤會了。
而查閱《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就可發現第4條規定,「國定假日除春節放假3日外,其餘均放假1日」,意即除夕原本就放1天之外,春節一直以來都是放假3天(初一至初三),至於初四、初五都是利用「擇日補班或補假」來彈性調整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