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警調查,「城中城」大火死者大部分多為7樓以上住戶,但許姓男子陳屍1樓,照理講,該處應不難逃生,檢警認為有疑點,下令解剖,且確認死者是吸入大量濃煙,嗆死後才被燒成焦屍。
此外,警方探訪查知,死者平日被兄長許男反鎖1樓住處內,可能因為受困屋內,逃生不及才葬身火場,此一線報符合檢方的疑點,因此除了縱火的黃女,許姓兄長也被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檢方召開偵查庭時,許兄供稱,因為弟弟經常發酒瘋,跟他、跟鄰居都發生過多次吵架、鬥毆,但他平日清醒時倒是很理智,因此,弟弟也自願被他反鎖屋內,免得喝醉惹事,平日他每日晚間睡覺前,將弟弟反鎖屋內,隔天上午10點半左右才開門,拿早餐給弟弟吃,並載他去鹽埕區明星路一家茶藝館打工。
檢方認為,根據驗屍及解剖報告,只能確認許男是被濃煙嗆昏後才被烈焰燒成焦屍,無法判斷火警發生時他是否有能力逃生,而且許兄並無法預測黃女會縱火,難以認定其有過失之責;許男之死,只與黃女縱火有直接因果關係,因此在綜合各項事證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除了許姓兄長案外案不起訴,因高市府調查報告中,認定該大樓許姓總幹事向住戶收錢,卻沒管好庶務,同時也承認市府消防、工務單位在行政管理、稽查部分有疏失,對此,高雄地檢署另以他字案持續偵查,追究涉案人員是否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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