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突破僵局,官永興心生一計,他告訴林男,在少女的腳踏車上有採集到他的指紋,林男才改口承認曾將少女帶回家,但少女待了一下就離開,並請林男幫忙保管腳踏車,他才會將腳踏車牽到新虎尾溪附近草叢停放。
雖然林男的說詞前後矛盾,漏洞百出,但堅稱少女失蹤與他無關,警方苦無證據,也拿他沒轍。直到夜幕低垂,林男的姊姊到警局抗議做筆錄時間過長,質疑警方逼供,要求立即放人,正當官永興一籌莫展之際,卻意外因為同仁的一句話,順利將林男羈押。
原來,當地前幾天發生一起竊案,監視器雖然拍下竊賊畫面,但警方一直找不到嫌犯,好巧不巧,林男被逮當晚,承辦該竊案的員警路過偵訊室,一眼認出林男是監視畫面中的竊賊,官永興便趕緊以竊盜罪嫌將林男移送法辦,法院裁定羈押;官永興隔天到看守所借提林男,繼續追查少女失蹤案。
官永興告訴本刊,他們從一早偵訊到晚上,林男始終不配合,過程中還雙腿盤坐,一臉囂張地說:「若我真是凶手,讓她變成厲鬼來找我!」為了突破林男心防,警方動之以情,不斷分析利害關係,勸他認罪換取減刑,但林男就是不理。直到晚間十點,林男突然認罪,還告訴警方,少女被他棄屍在彰化溪州某廢棄建築工地,巧合的是,當天正好是少女的頭七。
離奇的事還不只這一樁,林男認罪後,警方立刻派人前往彰化,果真在工地發現少女屍體,家屬請來法師進行招魂儀式,這時少女的阿姨突然跪地自責不孝,還哭喊:「我死得好可憐!」當時許多在場的媒體記者及民眾皆目睹這一幕,都認為是少女顯靈附身。
事實上,林男出獄不久,曾在雲林、彰化犯下二起性侵未遂案,他都是趁被害女子不注意,從後方勒脖、試圖性侵,但都因被路人發現而倉皇逃跑,直到這次鬧出人命,才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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