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在PTT的八卦板上發文,直呼「沒掃實名(聯)制真的會罰錢」!人在台南的他,日前被警察抽查到未完成實聯制,就要他填寫違反防治紙本單,並說收到罰單再申訴;對此,原PO一想到可能要罰錢,就焦慮得睡不著覺。
文章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這只有衛生局可以開罰而已」「警察不能開傳染病防治法罰單」質疑警察是否故意套原PO話,認為「單子寄來應該會寫申訴辦法,但能申訴跟申訴成功是兩回事」;也有網友問「傳完刪除的怎麼辦?我就每次馬上刪掉。」
先前台南市長黃偉哲曾說相關狀況已開罰300件,當時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實聯制處分基本上是在地方,「我們有宣告,地方要用勸導的、或者直接開罰,都尊重地方政府。」
台南市衛生局先前亦表示,民眾於餐飲場所未落實實聯制,明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也補充說明,去年多次聯合稽查就曾以未落實實名制進行開罰,若業者未提供實名制方式,開罰業者;若業者確實提供但民眾未執行,則開罰行為人,並非無法可罰,請民眾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