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警察隊指出,去年11月22日凌晨1時,黃姓女子在中山國小站搭乘往南勢角方向列車,遭一名男子尾隨跟蹤,黃女搭上列車後,發覺該男子一直注視著自己,讓她感到害怕與不舒服。於是,黃女變換車廂位置2次,但該男子也跟隨她移動到同車廂座位,黃女驚覺遭到跟蹤,按下車廂內緊急對講機求助報案。
捷運警察隊表示,上月17日凌晨零時黃女,在中山國小站搭乘往南勢角方向末班車,驚覺又遭前次跟蹤男子尾隨,再度按下車廂內緊急對講機報案,列車行至行天宮站後,捷警及站務人員將雙方當事人帶下車,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黃女對該男提出性騷法,警方將該男先依性騷擾法偵辦。
捷運警察隊統計2020年至111年1月為止共接獲跟蹤騷擾報案41件,捷警隊針對易發生性騷擾及妨害秘密之場所(如車廂、電扶梯、站體進出口、月台層等)及時段,規劃16個重點站體守望及車廂巡邏勤務、加強累犯建檔辨識,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年6月1日上路實施後,尾隨跟蹤的癡漢,只要違法會從現今的2年徒刑,提高至最高可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