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見糾紛未解,再和林敲定去年12月15日晚間11點,在永和樂華夜市碰面商談。當晚林明洋姍姍來遲,手裡提著宵夜,渾身散發濃濃酒氣,一開口就說:「錢的事還需要時間處理!」A先生再也壓抑不住心中怒火,當場跟林起了口角,引起旁人側目。
眼看雙方就要爆發肢體衝突,呂男趕緊上前勸阻,並承諾1週後林明洋會還款,卻再度跳票,A先生忍無可忍,打聽到林住家地址後,多次登門討錢,卻都撲空,期間還遇到自稱林友人的男子,對方告訴他:「林欠我很多錢,我也在找他!」A先生聽了當場傻眼,認為要拿回款項的機率越來越渺茫。
但600萬元非同小可,A先生只好再向呂男尋求協助,沒想到呂也失聯,A先生認為遇到詐騙,今年1月8日前往台北市警局文山二分局,向林明洋、呂男2人提起侵占、背信及詐欺告訴。
不只A先生的老闆受害,知情人士B先生也向本刊透露,林明洋2016年間,與李姓富商合夥投資外匯買賣,但李質疑林介紹他買到「假歐元」,估算損失新台幣2.5億元,向林索討欠款,林也拖延超過2年。
更離譜的是,林明洋為了解套,竟盜刻父兄的印章及偽造簽名,開出1.5億元的本票及支票抵債,但因無法兌現又避不見面,李姓富商於是找上林明洋的父親林博正,拍下討債照片,林博正因此簽下切結書,賠償李新台幣2,000萬元。
林博正不堪其擾,咬牙幫忙兒子還款,但也正式切割,強調不會再幫兒子處理債務,同時大義滅親,對林明洋提出偽造有價證券告訴,且對李姓富商提告恐嚇。林明洋事後接受媒體專訪,還自責哽咽地說:「我真的很笨!有時候很不想背負『霧峰林家後代』這個頭銜,因為大家都想騙我!」
針對父親提告,林明洋在法庭上坦承犯行,強調被債務逼急才鋌而走險,願與父兄和解,法院考量林認罪,犯後態度良好,去年2月底判他有期徒刑一年10個月,緩刑4年;李姓富商則被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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