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被影射是親密片女主角後,高嘉瑜主動拍影片澄清,片中的女子髮型、容貌確實和她有幾分相似,但仔細判斷,該名女子有染髮,且配戴假睫毛,但自己10多年不曾染髮,也未戴假睫毛,這些特徵都不屬於她。至於網友熱議的「同款式手環」,她澄清,她把手環戴在右手,畫面中女子則是左手;且仔細端詳,款式也不盡相同,更可證明影中人不是她。她向刑事警察局報案, 希望網友不要再轉傳這些照片或影片,以免造成當事人更大的傷害。
高嘉瑜聯繫警政署後由刑事局查處,上月15日派員赴高的國會辦公室受理報案,花1小時詢問高了解案情,就高嘉瑜提供的LINE群組截圖等資料追查。據悉,1名網友在LINE群組轉傳照片時寫下「猜猜這是誰110年社會新聞的頭版」,有人詢問身分,他回應「高嘉瑜吧!我也不知道真假」「對啊有點像」,也有人附和說「也許是」,還貼出高的生活照對比,直指「手鍊一樣的感覺」。
刑事局分析網路資料追查,發現該網友是任職桃園市某電子公司的詹姓男子,詹男稱在LINE的壘球群組看到照片後轉傳。警方瀏覽該群組,追出散布來源是航警局保大單姓警員,與詹男因打球認識。但詹男稱,他是從其它群組轉傳照片,說不出來源,警方檢視手機也找不到來源,詢後將兩人函送偵辦。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航警局表示,身為執法人員,轉傳私密影像行為不當,已記過一次警惕,並加強內部管理,要求同仁切勿轉傳不雅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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