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徐男與家人共同飼養2隻狗,寵物登記在其配偶名下,他因疫情失業在家,平時家人上班,照顧寵物的責任就落在他身上,案發當天中午,其中一隻狗「滿滿」太吵,徐男便拿起家中球棒對滿滿一陣猛打,使其頭部重挫身亡,後將滿滿裝進黑色塑膠袋,帶到附近山林丟棄。
徐男妻子下班回家不見滿滿身影,又發現另一隻狗瑟縮在牆角不斷發抖,追問下才知道愛犬已被毆打致死,最後在未同住的子女協助下,才找回滿滿的遺體並送往寵物葬儀社火化。全案由徐男的4歲孫子告知學校老師後,校方通報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轉介進而曝光。
徐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整理完事證、筆錄後函送地檢署偵辦,依動保法規定,宰殺動物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至200萬元罰金,另為確保家中另一隻狗的安全,已將其送往親友家居住,同時依動保法第33之1條規定,責令徐男日後不得飼養、認養寵物。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徐男因躁鬱症長期服藥,家中同住親友應注意其身心狀況,防止親人及毛孩受到傷害,讓寵物有安全、適當的生活環境,是飼主應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