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存摺後,劉女看到姑姑存款金額百感交集,「想到姑姑在自己生活都很拮据的情況下,還能賺到這樣一筆錢,既感動又難過」。在姑姑去世後,劉女拿著存摺到銀行準備領錢時卻遭到拒絕,銀行表示,由於劉女並不是姑姑的法定繼承人,因此這筆錢不能給她。
報導指出,銀行告訴劉女,這筆錢若沒有法定的繼承人,最後將會歸國家所有。這說法讓劉女無法接受,劉女說自己是姑姑唯一的親人,在她生前也盡到贍養的義務,而現在她想拿這筆錢辦理姑姑的後事,沒想到卻遭百般刁難,讓她哭喊,「銀行管得太寬了!」
報導表示,中國「民法典」頒佈後已經將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擴大為享受代位繼承權的繼承人。也就是說,當被繼承人沒有第一、二順位的繼承人,那麼被繼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甥子女可代其父母的位置繼承叔伯的遺產。因此,這也成為了避免遺產成為無主財產的「最後一道防線」。
另外,中國《民法典》第1131條還規定,在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也就是說,即使該被繼承人在死亡後,已經沒有繼承人,但是在其生前對其盡到了贍養義務的人也可以請求分得適當的遺產。因此銀行說法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