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8 14:41 臺北時間

【全台二級警戒】本土+34境外+93 出入特定娛樂場所須打滿3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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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國內今(28)日新增127例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案例,其中有34例本土案例、93例境外移入。(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今(28)日新增127例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案例,其中有34例本土案例、93例境外移入。(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今(28)日新增127例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案例,其中有34例本土案例(3例為居家隔離期間陰轉陽)、93例境外移入(含落地採檢55例、居家檢疫採檢38例),無新增死亡個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表示,4月1日至30日仍維持現行防疫措施,民眾出入特定娛樂場所須打滿3劑疫苗,要備妥證明以供查核。
今日新增34例本土案例,包括15例男性、1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60多歲,個案從高雄化工廠群聚、樹林科技公司群聚、台東家庭及職場群聚、新北多起群聚、基隆小吃店及警察群聚和新竹電廠群聚都有新增個案。
今日新增34例本土案例,包括15例男性、1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60多歲。(指揮中心提供)
今日新增境外移入個案為51例男性、42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70多歲,分別自越南(21例)、泰國、香港及印尼(各4例)、英國、馬來西亞、韓國、美國及德國(各2例)、南非、加拿大、瑞典、菲律賓、波蘭、新加坡及日本(各1例)移入,另43例調查中。入境日介於3月15日至3月27日。
今日新增境外移入個案為51例男性、42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70多歲。(指揮中心提供)
落地採檢部分,昨(27)日一共採檢26航班、1,565人,其中陽性者有55人,陽性率3.51%;今日上午則採檢4航班、222僅1人陽性,陽性率0.45%。
昨(27)日一共採檢26航班、1,565人,其中陽性者有55人,陽性率3.51%。(指揮中心提供)
此外,今日有5境外移入改判本土(案21446、21447、22095、22096、22097), 皆是解隔時驗出陽性,Ct值相對較低,5人都是住在同旅社,經調查後判定他們是旅社內感染,因此改列為本土。從去年12月以來,一共有17家旅館共31例的旅社感染,其中有29例為境外改判本土。
今日有5境外移入改判本土(案21446、21447、22095、22096、22097)。(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也宣布,4月1日至30日仍維持現行防疫措施,與前2日公布的政策相同,包括不得逐桌敬酒、離開座位就要戴口罩等,而特定娛樂場所顧客一定要打滿3劑疫苗才能入場,民眾須出示證明以備查核,實聯制也要做好,民眾若有發燒等症狀,應盡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相關工作人員也要打3劑疫苗,若時間未到則至少打滿2劑量。
陳時中宣布,4/1至4/30仍維持現行防疫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則公布,前2天國內一共施打了38,681劑疫苗,第一劑疫苗涵蓋率來到83.37%、第二劑達78.21%,基礎加強劑有0.81%,追加劑則有49.23%。

4月1日至30日防疫規定與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

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因應近期感染事件,將強化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特定娛樂場所之防治作為:

1.進入場所之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並落實實聯制,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均不得進入。 2.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3.全國上述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即日起至4月30日須每週進行1次快篩,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 4.基隆停業中之小吃店/卡拉OK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如復業後,應具3天內PCR陰性證明,並於復業2週內每2天進行快篩,每週進行PCR 1次。 5.盤點相關從業人員(含服務人員、櫃檯人員、清潔人員、行政人員及流動工作人士等),進行造冊,並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狀況時之追蹤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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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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