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樂今早告訴本刊,檢方認為他率眾鬧事搶轎,用組織犯罪傳喚他,所以他必須出庭說明,他強調當天是受邀的來賓,是臨時決定前往大甲媽遶境現場,且接完轎後還要去雲林財神廟吃壽宴。過去該路段就是統促黨在接轎,根本不需要搶轎,李家葳也是穿著統促黨背心接轎,警方沒有要她脫掉,認為是因爲他的參加,才被警方放大處理,非常不公平!
張安樂指出,他同意政治不能介入宗教活動,但必須是一個標準,如果是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穿著民進黨的背心,來參加遶境活動,警方敢叫他脫掉民進黨的背心?很簡單,癥結不是背心問題,是警方執法雙標,並要警方公開當天所有影片,就可以知道是警方施暴,不是統促黨。
本刊觀察,今天下午3點許,彰化警方就在彰化地檢署周邊部署近百名便衣與制服警員,防範統促黨人員在張安樂出庭時前來聲援及滋事。另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也在張安樂等人到達時,在彰檢前接受媒體採訪表示,檢方是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妨害公務、妨害秩序等罪嫌依法傳訊張安樂。同時表示,為防範宗教暴力再重演,大甲媽回鑾彰化境內時,將會派出6名檢察官坐鎮現場指揮盯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