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的民眾若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而若是確診者未遵守衛生主管機關指示,有傳染他人之虞,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日前三峽的確診男高調外出打球,還po在自己的Instagram,被認為是在挑戰公權力,遭新北市重罰150萬元;而他的女友與他接觸後疑似也確診,同樣被爆料自己承認有外出倒垃圾,也遭開罰20萬元。
李傅中武今在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中,針對違規外出的情況質詢,問到北市總共開了多少件違反防疫規定外出的罰單?衛生局疾管科長張惠美回應表示,自2020年至今已累計告發485件,裁罰金額超過4,254萬元,但目前只有384件繳納、共約3,104萬元,另1,149萬元罰鍰尚未繳納。
李傅中武進一步問到,過去是否有被裁罰的民眾提出訴願?或是否有訴願未過、又繼續打行政訴訟的案例?未繳納的1,149萬多元要如何追討,以免成為呆帳。
張惠美指出,目前約有90件提出訴願,但幾乎都被駁回,未繳納的部分也會依照《行政程序法》寄繳費通知單提醒,若民眾有困難也可申請分期繳納,如未繳納則將移送法院依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