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16:32 臺北時間

李明哲5年刑滿即返家 李孟居出獄後不能回台只因「附加刑」

mm-logo
時事
李孟居入境中國後失蹤,就被中國指控危害國家,隔年在《央視》節目上「被道歉」,好不容易刑滿出獄卻無法返台。(翻攝自央視)
李孟居入境中國後失蹤,就被中國指控危害國家,隔年在《央視》節目上「被道歉」,好不容易刑滿出獄卻無法返台。(翻攝自央視)
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2019年入境中國失蹤後,就被中共指控是間諜「危害國安」判1年10個月,隔年就在《央視》向「祖國」認罪道歉。不過如今李孟居刑滿出獄後,欲返回台灣卻遭到阻攔,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27日)表示,李孟居正在服附加刑期,不過先前獲釋返台的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卻並未如此。
馬曉光今日於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例行記者會,面對有關李孟居相關的提問時,聲稱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李孟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現在已經服滿了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更強調在辦案過程,包括在服刑期間,中國「都依法保障了李孟居的各項合法權利」。
李孟居於2019年8月「反送中」抗爭時前往香港,就在入境深圳後失蹤,而他僅是曾拍攝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邊境集結的照片傳給友人,就被中國指控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李孟居還於2020年10月登上中國官媒《央視》的節目「被認錯」,新聞片段中,李孟居對鏡頭稱是被枋寮鄉鄉長陳亞麟「騙去的」,更喊「我覺得很抱歉」。
李明哲4月15日刑滿獲釋後,隨即返回台灣,預計結束檢疫後召開記者會。(桃園機場記者聯誼會提供)
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孟居被判處1年10個月刑期、剝奪政治權利2年,2021年刑滿出獄卻因「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無法從中國離境。據《中央社》報導,相較於李孟居遭阻攔返台,日前獲釋返台的李明哲,於2017年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年,但他在服完5年刑期後就獲釋返台。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