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大畢聯會昨向畢業生發出一封信,內容指出,張前會長向各系溢收了80萬元的畢業照拍攝費用,以及該給學士服廠商的押金只給不到一半,導致畢業生可能得花錢買下這批出租用的學士服;此外畢業照製作因尾款沒繳而延遲,畢聯會也不知道畢冊廠商是哪一家,恐導致已經付錢的同學可能拿不到畢冊、也追不回款項。
畢聯會控張前會長不出席畢聯會會議解釋金流明細,在4月11日社員大會中決議罷免張前會長,沒想到代理會長13日要向郵局申請變更負責人、調閱交易明細時,才發現張前會長早在11日下午就把帳戶內的所有款項提領一空。據悉,帳戶內應包含畢業照溢收的80萬元、學士服未給廠商的押金80萬元、畢冊9萬元,以及前屆交接餘額3萬元,總計應有約172萬元,但現已全部不翼而飛。
畢聯會表示,他們已向警方報案,台中市第三分局回應證實此事,但表示因此案牽涉範圍廣,相關單據尚未補齊,筆錄尚未完成,等程序完成將會通知張前會長到案說明。
對於畢業生權益恐會受損,興大校方在深夜發出聲明,其中強調,校方已和代理會長及畢代達成共識,先由校方支付短缺款項,讓畢業生能領取畢業照和畢冊,順理完成離校手續。
不過張前會長也有話要說,今(30日)他接受《東森新聞》電話採訪時透露,對於捲款172萬元的指控,「那都不是真的。那些不實的指控我都會一併要求賠償。」張前會長聲稱,那些款項他是拿去買畢業生的紀念品,校方能說什麼?更嗆校方若覺得有問題為什麼不直接提告,而是叫學生來?「因為學校根本不能去干涉學生自治啊。我覺得我該講的都講完了,就這樣。」
中興大學對畢聯會事件發出4點聲明
一、 歷屆興大畢業生聯誼會辦理畢業生拍攝畢業照事宜,由畢聯會會長遴選合格廠商並簽約。今年課外活動組協助畢聯會驗收畢業照成品,甫獲知合約實際金額。
二、 畢聯會收取金額與合約總價金落差極大,畢聯會成員與課外活動組多次要求畢聯會會長說明帳款明細,惟畢聯會會長(指張姓前會長)未曾出面說明。
三、 本校畢業生代表已於4月11日畢聯會社員大會罷免現任張會長並選出代理會長(段姓現任會長),並由代理會長向第三分局報案,以釐清真相。
四、 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校方不作評論。興大已與畢聯會代理會長及畢業生代表商議解決方式,並達成由校方墊付短缺款項之共識,讓畢業生領取畢業照片與畢業紀念冊,順利辦理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