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今晨獲報該大樓妨害安寧案件,到場處理時,發現劉姓男子(57歲)與林姓男子(37歲)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二人喝醉酒互相叫囂,見警方到場,還怒罵報案人。警方上前制止時,二人竟出言飆罵警員三字經,身體還不斷作勢往警員靠近,警員見二人不聽制止,仍持續逼近,當場對空鳴槍示警。
警方發現二人喝醉酒不講道理,隨即呼叫線上快打部隊,將二人帶回派出所偵訊,劉男因辱罵警員三字經,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另名林男因對警方有不當言行舉止,則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中山分局指出,現場警員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5款合法使用警械,依據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第5條第1項第3款鳴槍制止其不當行為。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