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一進入別墅,先看見一輛紅色轎車停在戶外,接著在卓長仁帶領下,來到2樓麻將房,只見房內擺了一個無名的神主牌,牆上還貼著許多符咒,卓則解釋,他們在中國老家都是這樣供奉祖先,接著,警方發現房內有個白板,上面寫著「金紙、水果、香」等字,此外還有一個被擦掉的電話號碼,但數字仍可以辨識,於是將電話號碼背了下來。
一走出卓家大門,警方馬上撥打該電話號碼,接電話的是一名道士,他向警方表示,曾到過卓長仁的別墅做法事,但卓沒有說是幫誰做的,只知道是幫死人做的。
為取得一刀斃命的證據,楊哲昌請卓長仁約姜洪軍、施小寧到別墅,表示要跟他們「說明案情」,警方一到場,直接掀牌,表示要給3人一個機會,並拿出死者的照片,轉頭問施:「你老婆懷孕,你要小孩一出生就沒有爸爸?」因為這一句話,突破他的心防,施下跪認罪,姜發現大勢已去,跟著認罪,唯獨卓始終不肯認罪。
全案起訴後,3人移審法院,並當庭翻供,強調是遭警方刑求才認罪,但法院認為是脫罪之詞,監察院介入調查,也查無刑求的證據,全案歷經10年、數次更審,最後卓長仁、姜洪軍遭判處死刑,施小寧判處無期徒刑定讞,2001年8月10日,卓、姜2人遭槍決伏法,為殺人罪行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