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冠軍盜用公帑所買的3層樓的百坪豪宅,附有雙車位,登記在妻子名下,多年來沒人管理,從門口及露台上已可見雜草叢生,連門鈴都故障。根據近年來附近鄰宅的實價登錄價格,該棟豪宅連同車位的價格已飆漲破70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檢調當年追查劉冠軍贓款下落時,曾發生一段插曲,承辦檢察官薛維平發現劉冠軍的任姓鄰居,以孟雯華欠債為由,持有她簽名的3,500萬元本票向法院聲請拍賣別墅。
檢調原本懷疑任某暗中幫劉冠軍脫產洗錢,緊急請求法院停拍,後來透過加拿大外館找到孟女確認本票簽名是假的,這才查出任嫌利用劉冠軍全家已出境,製造假債權矇騙法院,藉機訛詐房產。
由於當年一度欲查封拍賣劉冠軍豪宅的台北地院並未深入調查此案,就算劉宅地籍資料載明遭軍事高檢署查扣,依舊準備進行拍賣程序,所幸軍方及時行文,否則差點讓任嫌詭計得逞,檢方後來也將他起訴求刑7年,成為案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