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說明,明年行事曆總放假天數為116天,其中3天以上的連假(併同例假日)有7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春節假期(10天)、和平紀念日(4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5天)、端午節(4天)、中秋節(3天)、國慶日(4天)等。
人事總處表示,明年小年夜1月20日適逢週五,依規定調整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週1月14日週六補班,考量1月14日適逢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若補班恐因高中補課日數需增加1天,洽借考場更為困難,改在1月7日補班。
另外,農曆除夕及春節(1月21日週六至1月24日週二),因含2天例假日,於1月25日至26日(週三、週四)補假,1月27日(週五)調整放假,並於2月4日(週六)補班。
除了上述1月7日與2月4日需補班,明年還有4天需要補班,包含2月18日(補228連假)、3月25日(補清明連假)、6月17日(補端午連假)及9月23日(補國慶連假)。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