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51歲的葉姓男子經營美甲行,因疫情影響生意,加上積欠高利貸,他向銀行申請紓困貸款,但自認被銀行刁難,心生不滿。今年2月11日中午,葉男開著送給妻子的保時捷跑車,持改造手槍,行搶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一路彰化銀行博愛分行。
當時行員趁其不備,按下連線警鈴,高雄市警鼓山警分局獲報,隨即派員前往,葉男雖形跡敗露仍不肯就範,還朝員警開槍,但子彈卡彈,行員見狀拿起鐵條和椅子丟向葉男,讓警方得以順利逮捕,當場將他制伏。警方在葉家搜出33發子彈,在警詢後將其移送法辦,高雄地檢署依強盜未遂、殺人未遂、妨害公務、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4罪嫌起訴,被檢方聲押至今。
今年6月羈押期即將屆滿,葉男辯稱86歲的老母年事已高,健康欠佳,希望能陪伴老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不過,法官認為,葉犯下持槍強盜未遂、殺人未遂等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認為有羈押必要,判決自年6月25日延長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