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晨6點36分新城警分局接獲超商店員報案,一名男子到店內購買飲料、飯糰等商品,店員將商品裝袋後,男子錢還沒付就準備將整袋物品提走,店員見狀阻止,男子謊稱忘記付錢,並向店員表示要再買2包菸,店員告知對方總共需付346元,男子徑自進收銀台搶走店員手上的東西落跑。
店員當場記下車號並報警,經過4小時員警在在大漢村華富街發現何男車輛,車上還有搶走的商品,員警要求男子下車,何男否認行搶,辯稱是忘記付錢。
警方見何男神情恍惚,應對間答非所問,認為何男精神狀況有異,警詢後,除依搶奪罪嫌將何男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將他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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