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原定台北、新北、基隆、桃園、高雄、花蓮等6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限制,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全國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
探病管理措施放關後,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陪病管理措施調整後,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預定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同樣考量長照機構防疫及住民探視需求,即日起放寬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並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
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放寬後,原限制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調整為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有條件開放探視。
訪客應出具探視當日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追加劑接種達14天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至於調整陪伴者或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原規定陪伴者及陪住者應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以上;機構內現有陪住者若仍未接種疫苗,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
調整為陪伴者、陪住者若曾經確診,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可免除篩檢。
未完成疫苗追加劑達14天以上的陪伴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現有陪住者若仍未完整接種疫苗,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含家用抗原快篩)。
另有鑑於專責病床空床率偏高,為妥善運用空床,即日起彈性調整台北區及北區專責病床開設比例。指揮中心也將持續監測醫療量能,滾動調整各地區專責病床開設比例。
指揮中心說明,即日起台北區(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連江縣、金門縣)及北區(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急性一般病床500床以上急救責任醫院開設專責病床,得從原來的20%至30%彈性調整為10%至15%;200至499床之急救責任醫院專責病床開設比例從10%至20%彈性調整為5%至10%;另台北區及北區之醫學中心專責ICU開設數調整為15至20床。惟前述專責病床開設比例仍須依傳染病防治網網區指揮官指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