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占據在地優勢的林文章,與外地前來插旗的天道盟天鳴會會長李宗漢,為了八里土方清運的龐大潤發生齟齬,去年2月17日,李男透過心腹魏義騰找來槍手蔡易昇,要他槍擊林文章,李承諾給蔡安家費200萬,若出了人命,刑期加重,則價碼提升至500萬,因此4月12日蔡易昇埋伏在林文章住家外,等林出現,朝他胸部連轟兩槍,林男心肺等要害中彈,送醫急救宣告不治。
而槍手蔡易昇作案後立刻奔赴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八里分駐所自首;巧的是,警方接獲通報的時間,比他自首的時間晚了1分鐘,因此,他符合自首要件,而非減刑較少的「投案」。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蔡易昇坦承犯行,合議庭認定他出於李宗漢高額承諾,有殺人的直接故意,審酌其手段凶殘,致林男家屬失去至親,也使得社會大眾感到不安,但因其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槍砲、殺人兩罪合併僅判刑19年半。
因確診而在台北看守所視訊聽判的蔡易昇,表示對判決結果沒有意見,但他想回家照顧生病的妹妹,請求具保停押,唯檢方認定他仍有逃亡之虞,請求繼續羈押。
此外,李宗漢始終否認教唆殺人,他供稱係綽號「戴戴」的男子提供200萬賞紅,要教訓林文章,他才問蔡易昇「要不要賺這筆錢」,而李與介紹引見蔡易昇的魏義騰部分,則另案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