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龍表示,重陽「敬老禮金」非不是重陽「助老金」,非屬社會濟助作為,所以編列預算與執行主管機關,應由社會局改為民政局及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重陽敬老禮金是為弘揚傳統敬老美德,針對年滿65歲的長者或年滿55歲的原住民族長者,在重陽節期間表達敬老之意,所以不宜視為濟助金而設定排富條款,應公平發放。
針對同台北市長柯文哲之前提出的議會制定該自治條例涉有違憲問題,林岳龍表示「無法認同」,他說,目前全台各縣市及鄉鎮市公所普遍經由民意機關訂定重陽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像連江縣有制定「連江縣65歲以上老人居家生活補助費自治條例」;基隆市訂定「基隆市婦女生育獎勵金發放自治條例」;台東縣訂定有「台東縣補助離島居民搭乘飛機自治條例」等,這些自治條例均屬於增加預算的法案,且均透過立法機制訂定,「何來違憲之虞?」。
林岳龍強調,重陽敬老金是台北市議會所公布的條例,是希望讓台北市的長輩和其他縣市一樣都得到應有的尊重,這個議題不分藍綠,是全體議員的一致共識,市府應該依法執行。
林岳龍說,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6年以反對齊頭式平等為由,取消1,500元的重陽敬老金,卻去年9月市府卻推出敬老悠遊卡補助1,500元的計畫,還讓市庫先行墊付4.59億預算,變相的發放敬老金,跟當初所聲稱的理由完全不符。
另外,林岳龍更指出,柯文哲以財政困難為由,宣稱預算很難編。但他去年卻還記得編列預算製作「市政8周年紀念特輯」,當作畢業紀念冊。難道柯市長的意思是「幫自己選舉比尊敬長輩還重要嗎?」,現在柯文哲為了自己的政治盤算,在媒體面前指責議會,打成「藍綠夾殺的受虐兒戰術」,種種政治操作,也難以掩飾柯文哲市長以財政紀律為名,本質上是進行打擊議會,無視民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