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該起命案時,幾乎確定就是黃元鴻犯案,通知黃到案說明。到達警局時,黃的態度一派輕鬆,他供稱與死者是舊識,到她家施工過很多次,當天還曾與死者的女兒見到面、相談甚歡,工程做完後,他就離開,絕未犯案。為自證清白,黃也同意警方搜索他的住處及水電行,除了砂輪機,警方也帶走黃家所有的刀子,但都沒驗出血跡反應。
為了突破僵局,黃水願再次偵訊黃元鴻,追問他簡單的配線工程為何要花6個小時,黃元鴻冷靜回稱,因死者很熱情,請他喝了4杯現煮咖啡,還一直找他聊天,所以才會拖延。黃水願起疑,翻出當時現場的勘驗照片,發現咖啡機裡的咖啡渣早已發霉,顯示很久沒有使用,當場戳破黃元鴻的謊言,黃元鴻百口莫辯,只能俯首認罪。
原來案發前一天,黃元鴻到死者家中討論施工細節,閒聊中得知死者坐擁好幾間民生社區的房子,部分收租,部分給子女住,經濟優渥,此外,他在確認施工位置時,意外發現壁櫥內的保險箱,認為保險箱裡一定有很多現金、首飾或珠寶,所以萌生非分之想。
當晚,黃元鴻特別前往萬華廣州街買水果刀,隔天,他施工到一半,向死者佯稱忘記帶插座,藉故離開,之後再趁機將水果刀夾帶進屋,並趁死者在廚房切水果招待他時,朝死者猛砍、猛刺24刀,接著破壞保險箱拿走現金,最後搞亂房間、故佈疑陣。此外,他還將凶刀帶回家洗淨、切水果,並換下所有衣褲清洗,隔天照常上班,心思縝密。
為補足證據,警方仔細拆解水果刀的刀鞘,果真在縫隙中驗出死者血跡,又在黃元鴻的鞋子上採集到與死者保險箱吻合的鐵屑,罪證確鑿,最後才將他依強盜殺人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