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報導,克里莫三世在一份自白聲明中向警方坦承向民眾發動襲擊,在清空兩個30發彈匣後,再裝上第三個彈匣繼續開火。萊克郡(Lake County)州檢察官萊恩哈特(Eric Rinehart)以7項一級謀殺將其起訴,並在聽證會後的記者會上透露「他每向一個人開槍,無論是否擊中,他都會下手更重。」並預告克里莫三世將會面臨更多指控。
警方指出,根據現場監視器顯示,在槍擊案發生後,一名男子背著一個黑色包包立即向西跑,一個用布包裹的物品掉到人行道上,但他沒有回頭撿回來,當局確定掉落物品為Smith & Wesson M&P15 半自動步槍,裡頭沒有彈匣。調查人員在槍手作案屋頂找到3個30發彈匣和83顆彈殼。
警方認為克里莫三世在數週前就已著手計畫進行槍擊案,且當他逃亡至威斯康辛中的途中看見一場慶祝活動時,曾考慮進行第二次襲擊,當時他的車裡約有60發子彈。警方仍未透露凶嫌作案動機,僅透露「4」和「7」兩個數字對凶嫌有某種吸引力,推測源自於他喜歡的音樂,也是他選擇7月4日犯案的可能原因,
克里莫三世擁有的5支槍皆為合法購買,在伊利諾伊州購買槍枝,需要槍支所有者提出身分證明卡 (FOID) 。但購買當時克里莫三世未滿21歲,是由其父親當擔保人,經過4次背景調查後,申請也順利通過。但高地公園市長羅特林(Nancy Rotering)質疑在購槍前幾年,警方曾兩度接獲報案,克里莫三世曾自殺未遂和揚言「要殺了所有人」,在有暴力威脅及心理問題的可能性下如何合法購得槍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