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招募仲介收取高額費用,刑事局調查後發現,國內招募仲介與柬埔寨公司合作,向柬埔寨公司收取高額仲介費用,每人平均收取美金1萬8,000元,協助購買機票、辦理簽證、訂旅館、PCR 檢測及送機等,等抵達柬埔寨完成招募後,即封鎖、斷絕與被招募者的連繫,致使被招募者求救無門。
警方調查還發現,中國大陸海外博弈產業自菲律賓轉移柬埔寨、杜拜等地後,因線上博弈公司拓展市場主要對象為中國大陸,陸方已要求在海外從事線上博弈工作的國民於2020年2月前返回中國大陸,否則將依「15個一律整治機制」處置,包括註銷護照、凍結帳戶、沒收財產等,並犯罪化海外賭博行為。
刑事局提醒,柬埔寨警方查緝非法工作成效不彰,加上台灣在柬埔寨沒有設置代表處,雖由台灣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將民眾受困當地情形通報柬埔寨警方,但該國警方均以「勞資糾紛」事件處理,未能正視台人遭限制人身自由、超時工作,涉嫌人口販運且公司非法經營博弈及詐騙事實。
刑事局呼籲,依《刑法》第297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係屬重罪,切勿為了詐騙集團提供的1.5至2萬美金佣金,陷國人於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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