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偽劣藥的藥頭如此猖獗,但小敏等人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投訴,防檢局竟推得一乾二淨,僅回文表示,因團購的登記網址顯示,該Google表單已關閉,且檢舉人提供的轉帳帳號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無法向所屬銀行追查,再加上Line是境外公司,檢舉人必須提供販賣人的真實姓名、電話、電子信箱、實體產品或具體交易記錄等資料,才能進一步查辦。
小敏氣瘋了!她說:「防檢局這個中央主管機關是幹假的嗎?什麼資料都要檢舉人查好才能辦,要這些官員幹嘛!難道他們不能會同檢警追查嗎?真的是太離譜了!」
對此,台中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藥品管理組」組長陳南居指出,類似案件,中央都是交辦地方追查,他強調,從事動物用藥品販售須取得「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並有店面空間才合法,民眾採買動物用藥品,一定要認明有中央核准字號的商品,網路賣藥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陳組長指出,《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動物用偽藥或禁藥,可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亦即販售寵物用偽劣藥是有刑事責任的,若發現違法事實,動保單位可收集相關事證,報請檢察官偵辦。
陳南居強調,網路販賣寵物用藥,幾乎百分之百都是偽劣藥!疫情期間,有不肖人士透過「蝦皮」販售中國製的偽劣動物用藥,因蝦皮採實名制,所以台中動保處抓到好幾個販賣者,但他們都聲稱個資被盜用或只是人頭,目前已轉交警方追查,他也提醒所有飼主,為了毛小孩的健康與安全,千萬不要透過網路購買寵物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