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祿告訴本刊,當年只有台北市刑大肅竊組自創查贓資料庫,因此逮到士林之狼後,警政署曾要他到署內開課,向全國刑事幹部講解,不久,刑事警察局及各縣市刑警大隊也仿效設立查贓資料庫,成為偵辦竊盜、強盜案的利器。
黃嘉祿笑笑地說,當年警政署要對他破格擢升,但他婉拒,而是把機會讓給一名資深刑警。他告訴本刊,那時候年紀輕,很有自信,認為只要努力,絕對有機會在警界發光發熱,事實證明,他的表現獲得高度肯定,最後也如願當上3線3星的刑事警察局長,為自己的警察生涯畫下句點。
提到34年前的士林之狼案, 黃嘉祿記憶猶新,也非常感慨。他透露,當年搜索禹建忠住處時,發現廖警之妻生前的1只手錶,他將錶拿給死者的廖姓丈夫看,廖一眼就認出是他送給妻子的生日禮物,讓案情更加穩固。2年前,黃跟朋友在餐廳喝咖啡,突然有人走過來跟他說:「局長,謝謝你幫我老婆破案!」原來此人就是廖警,他對黃替妻子抓到凶手,至今仍心存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