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珀赫德在官司判決後,律師團大動作指控陪審員身分有問題,指一名陪審員提供給律師的文件出生年為1945,但出席者疑似為1970年出生與陪審員姓名、住址相同的兒子,質疑陪審員身分沒有經過適當審查。且強尼並沒有提出未對安珀施暴的證據,反而安珀方能提出強尼確有虐待情事,以此要求法官重審官司。
強尼律師團則回應,在審判期間安珀沒有對陪審團提出反對意見,因此等於放棄質疑其準確性的權利,且除非判決有明顯錯誤或沒證據支持,否則依維吉尼亞州的法律,安珀不得擱置賠償。
維吉尼亞州法官阿茲卡瑞特(Penney Azcarate)表示,沒有欺騙或不當行為的證據,陪審員身分經過審查、全程參加陪審團判決過程,且經過深思熟慮並做出裁決,該名陪審員與其他陪審團員皆遵守了他們的誓言,以及法院的指示及命令。認為安珀對陪審團指控不成立,仍須進行賠償,但可對判決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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