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愛彌亞涉案,但她矢口否認,後來警方知道她有養貓,為突破心防,告訴她根據台灣習俗,人死後靈魂會附到貓身上,愛彌亞聽完不寒而慄,透露案發後愛貓變得很不安,說著說著抱頭痛哭,最後俯首認罪。
愛彌亞表示,2007年9月12日傍晚,她打電話約邱婦到左營住處,2人見面後不久,就因介紹工作的事發生爭執,邱婦罵她:「白癡、笨蛋、上課遲到、路痴、再笨下去什麼工作都不幫妳介紹!」還出手打她的臉部、後腦,她一怒之下,持刀猛刺邱婦十刀。
愛彌亞雖然身材瘦小,但之前曾加入菲律賓游擊隊,加上長期從事幫傭及清潔工等粗重工作,力氣相當大,邱婦雖出手抵擋,最後仍傷重倒臥沙發上,愛彌亞見狀,強取邱婦的皮包,發現裡面有7張提款卡,於是逼問密碼,邱婦為了保住一命,只能告知。
愛彌亞不疾不徐拿紙筆記下提款密碼,然後冷眼看著邱婦倒地,且不顧邱婦苦苦哀求,最後一刀刺進她的心臟。
確認對方死亡後,為清洗血跡,並防止大衛返家後發覺,愛彌亞先將屍體拖到放置衣物與雜物的客房牆角,再以衣櫥擋住屍體,接著簡單清理現場,直到隔天中午才出外購買洗潔劑、手套、大型黑色塑膠袋及膠帶。
13日傍晚,大衛去補習班上課,愛彌亞開始處理屍體,先用尼龍繩綑綁死者雙腳,再將屍體對折,後將雙手與雙腳綁在一起,塞入塑膠袋中,等待機會棄屍。晚間10點多,確認大樓電梯無人使用,便用推車將裝有屍體的屍袋運到地下停車場,再將推車固定在機車後座支架上,騎車外出尋找棄屍地點。
騎了一個小時,行經鹽埕區,推車突然鬆脫,愛彌亞決定隨地棄屍,將屍袋推往路邊,隨即騎機車拖著推車離去,並盜領死者帳戶內的現金。
針對這起命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愛彌亞死刑,但二審及更一審時,法官認為她隻身來台、身心俱疲,才會一時情緒失控殺害邱婦,因此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同意此論點,最後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值得一提的是,愛彌亞是台灣第一起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的外籍女子,她的男友大衛則因曾被檢警懷疑是共犯,遭美國在台協會關切,回美後上吊身亡,為此案留下耐人尋味的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