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安雖然認罪,不過,她表明今天來不及籌錢,請求先還押,等湊足款項後再辦保,法官也立即開出押票,將她先行還押看守所。
朱立安被起訴後向法官承認犯罪事實,但強調無詐欺犯意,她也想盡力維持基金獲利,但投資失利。不過,檢方起訴指出,朱立安藉假基金等方式,吸金3億7,089萬餘元,因犯後態度並未良好,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朱立安對外自稱理財專家,多年前經友人介紹認識何莎,不但刻意接近,還稱自己是證券公司董事,藉機向何莎推銷AXIS基金,聲稱收益穩定,保本且幾乎不會任何風險,3年屆滿可全數贖回。
由於投資年息8.4%,為了取信何莎,朱還帶何莎至香港證券公司辦公室,其實卻是一家吸金公司的總部,何莎信以為真,分別匯出420萬元人民幣、100萬美元,共約台幣近5,000萬元申購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