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媒報導,這名住在丹佛的正妹拉森,喜歡在Tiktok拍攝生活短片,目前擁有3.6萬名粉絲。她在6月初拍攝一段影片表示,原本在市場推廣公司工作的自己,接受了一份來自科技公司的工作邀約,她也答應了,年薪從原本的美金7萬元(約新台幣209.3萬元)上升到9萬美元(約新台幣269.1萬元)。
沒想到,拉森新公司發現了她的Tiktok帳號,並看到了該部短片,儘管知道聯邦政府《國家勞動關係法》能讓自己有討論薪水的權利,但她仍怕惹新老闆不開心,於是她決定刪除影片;不過,最終主管還是「約談」她了。
拉森表示,新公司非常不喜歡她分享薪水的影片,她反問主管「發布的影片是否違反了任何1條安全規定」,主管回應沒有,但公司不想繼續「冒這個險」。
最終,拉森在主管約談後2天遭到解雇,她也僅到新公司2週「Tiktok害我丟了工作」,拉森苦不堪言「因為他們說,擁有這個帳戶是一個安全問題」;而拉森後來打電話給前一份工作的經理哭訴後,又重回市場推廣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