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聲明稿指出,之前探視家人幾次受挫,所以在今年7月8日向台灣法院對江聲請履行勸告(類似軟性的強制執行),7月23日江宏傑雖交付家人給她但多有阻撓,稱「江先生」非常清楚她帶家人到日本。也知道這屬於我的探視權利。
她不滿地表示,江先生卻在媒體發言指控失聯,把家務事再度放到媒體,不僅是讓媒體與網友們公審我,也違反台灣兒童的保護規定,這部分台灣的社會局應該會更清楚。對於仍然無法如期探視另一位家人的部分,也將交由司法處理。
以下是福原愛聲明稿全文
致各位親愛的媒體朋友:
大家好,首先謝謝各位媒體朋友的關心,本人福原愛和江宏傑先生已經在去年七月在台灣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約定共同監護,也約定探視時間,但因為不順利,幾次受挫。所以在今年7月8日向台灣法院對江先生聲請履行勸告(類似軟性的強制執行)我們先前離婚時的共同監護請求,後來經過雙方律師多次協商,江先生於7月23日交付子女,但多有阻撓,後來報警處理,我到晚上才真正帶兒子離開,但仍然無法帶到女兒。江先生非常清楚我帶小兒子到日本,也如他的經紀公司所言,江先生對我帶家人回日本沒意見,也知道這屬於我的探視權利,如果還有疑問,請媒體可以詢問江先生的經紀公司。
晚上我和兒子都累了,接著搭班機回到日本,之後隨即報平安,江先生卻在媒體發言指控失聯,把家務事再度放到媒體,不僅是讓媒體與網友們公審我,也違反台灣兒童的保護規定,這部分台灣的社會局應該會更清楚。對於仍然無法如期探視女兒的部分,也將交由司法處理。
此外也提供各位關心我的媒體朋友回顧離婚當時我與江先生的共同聲明,以下請參考。
「我們已經結束彼此的婚姻關係,接下來仍會共同監護二位孩子。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關心,也請求外界給予二位年幼的孩子私人的空間。抱歉個人私事造成紛擾,後續如有惡意捏造、散播不實謠言者,我們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希望一切的紛擾可以平息,還給我與孩子平靜的時光,祝福關心我們的所有朋友,健康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