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直擊,公開表態將獨資購買《台蘋》的17LIVE創辦人潘杰賢,26日二度赴經濟部商業司,尋求說服經濟部,力挽《台蘋》交易案;決策官員證實,潘主張已和擁有《台蘋》資產的港商黃浩完成簽約,但卻無法提出黃浩能處分《台蘋》資產及營運的法律文件,至今沒有一方提出《台蘋》變更登記案,隨著8月9日《台蘋》9成以上的員工大量解僱日逼近,若無法完成交易,或獲得新資金挹注,幾乎可以確定將面臨停刊。
《台蘋》交易案受到政府及國安高層重視,關鍵在於新東家背景一直有中資疑慮,該交易案也被提升至國安層級。知情人士透露,經濟部與相關單位調查發現,此交易並非「潘杰賢要買《台蘋》」,潘也未直接跟《台蘋》討論交易、簽約;所謂的交易簽約,是潘利用一家資本額僅3萬元的「新海環球公司」與港商黃浩簽約,購買黃浩聲稱擁有的《台蘋》權利,但黃浩在我政府調查早已被認定,並無權處分《台蘋》相關資產。
決策官員直言,就算黃浩所稱「和解契約」真的存在,主張他是受讓台蘋資產,用來抵償與香港壹傳媒集團的債務,也沒有相關協議或備忘錄等法律文件可資證明。
本刊調查,黃浩與香港壹傳媒集團的債務糾紛,起因於2017年黃與壹傳媒集團談定,要以 1.5億港幣收購壹周刊,但交易最終未能成局,雙方因交易生變,從糾紛演變成訴訟,2019 年黃浩勝訴,香港法院判壹傳媒需支付黃2.5 億港幣。
儘管黃浩聲稱「以資抵債」,也就是利用《台蘋》資產抵償與香港壹傳媒集團和解後的債務,但決策高層人士指出,根據香港壹傳媒2019年年報,與黃浩買賣糾紛早已解決,以《台蘋》抵債的說法根本不存在,當時交易告吹的主因在於黃未能交付買賣尾款,因而違約,保證金才會被壹傳媒沒收。
決策人士直言,黃浩的說法破綻百出,尤其主張2021年6月香港壹傳媒董事會同意以《台蘋》抵債務,但去年6月港蘋原始董事才剛全部被港府逮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也早就被關押,黃浩不只拿不出文件,竟還能代表《港蘋》派出分身、香港《都市日報》社長李永康以「港蘋台灣分公司顧問」的身分來台,進入《台蘋》主導結清及大量解僱員工,形同港府「黑手伸入台灣媒體」,李永康來台目的與申請不符後,也遭到撤銷居留許可,限期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