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突破僵局,警方仔細搜索楊的白色轎車,最後在車內找到邱的存摺,但楊仍不認罪,直到警方在車輛後座一個不顯眼的角落,找到邱的印章,楊才俯首認罪。資深刑警說,楊看到印章時很吃驚,還喃喃自語地說:「不是丟了嗎?怎麼還會在車上?」話說完,便將他殺害邱的過程告訴警方。
楊供稱,4月7日下午,他要邱打電話向舞廳請假,之後開車載邱前往新北市烏來的小木屋過夜。一進屋,他就向邱討錢,並搶走邱的皮包,將她軟禁。4月8日凌晨,楊再度向邱索討100多萬元借款,強調這是過去2年他投資在邱身上的錢,為此2人發生嚴重爭吵,隨後楊開車載邱回台北住處拿存摺、印章,並由邱提領10萬元給他,之後2人又重返小木屋。
錢拿到了,為什麼還要殺人?楊告訴警方,因為賭六合彩輸錢,所以才藉故向邱討錢,沒想到回到小木屋後,竟被邱甩了一巴掌,他理智線全斷,才會一時衝動,用力勒住邱的脖子,將她殺害。
楊並供稱,為了避免東窗事發,他開車回台北的住處拿塑膠袋,之後又買了菜刀回小木屋,將邱的屍體拖到小木屋前的溪邊肢解,分屍後他將菜刀丟入溪中,準備棄屍。
楊告訴警方,他將邱的頭顱、身軀、雙腿分裝在3個塑膠袋內,之後開車返回台北,將裝有身軀、雙腿的屍袋,沿著北宜公路分批丟棄到山谷,回到台北松山路時,剛好看見1輛垃圾車,於是把裝有頭顱的屍袋丟進垃圾車,最後再將死者的衣物丟棄在歸綏街的垃圾堆中。為領光邱的錢,事後楊找了3名不知情的女性友人協助提款,沒想到被監視器拍下車號,成為破案關鍵。